〔2021〕142號
近期,我所收到株洲冶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相關申請材料。根據《上海期貨交易所有色金屬交割商品注冊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以及YS/T1209-2018《有色金屬冶煉產品編碼規則與條碼標識》標準相關要求,經研究決定:一、同意株洲冶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增加產品標識;二、自公告之日起,使用新產品標識的產品可生成標準倉單。具體產品標識如下:新增產品標識
特此公告。
上海期貨交易所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