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雲南羅平鋅電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於重大訴訟結果的公告。
2019年1月16日、3月2日雲南羅平鋅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指定媒體披露了《關於訴訟事項的公告》和《關於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原告中國生物多樣性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北京市豐臺區源頭愛好者環境研究所就公司存在損害環境違法行爲向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曲靖中院”)提起訴訟。
曲靖中院於2020年6月17 日至2020年7月17日在人民法院公告網對和解協議進行公告,公告期內未收到任何異議。據此,曲靖中院出具了雲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2019雲03民初7號),並認爲:經審查,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予以確認。具體確認內容如下:
1、除被告已進行的修復及綠化、植樹等替代性修復外,另由被告雲南羅平鋅電股份有限公司在和解協議籤訂一個月內,賠償本案生態環境受損害至恢復期間生態服務功能損失費190萬元,用於被損害環境修復及環境損害救濟(原告對該筆資金的管理使用享有監督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由被告雲南羅平鋅電股份有限公司於和解協議籤訂一個月內,向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支付本案律師代理費15萬元,支付調查取證費、差旅費到原告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指定賬戶(具體數額以票據爲準)。
3、由被告雲南羅平鋅電股份有限公司於和解協議籤訂一個月內,支付北京市豐臺區源頭愛好者環境研究所本案調查取證費、差旅費(以票據爲準)及訴訟代理費費用合計10萬元到北京市豐臺區源頭愛好者環境研究所指定賬戶。
4、本案案件受理費21900元,減半收取10950元,由被告雲南羅平鋅電股份有限公司承擔。
本次訴訟事項履行完畢後預計將可能減少公司當期淨利潤約250萬元(包含可能產生的調查取證費、差旅費約35萬元),具體影響金額將以會計師事務所最終年度審計結果爲準。